奉贤区公司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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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公司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上海盛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3 08:28:47

企业注册商标的时间越早,就越能抢占先机,为企业的品牌塑造打下良好基础。商标就相当于一个企业标签,标签化程度越深,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的印象越深刻。而上海商标注册就相当于为企业定制了一个标签,企业注册商标的时间越早,就越能抢占先机,为企业的品牌塑造打下良好基础。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叫停了地方政府商标评选认定。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免检产品”等,政府评选的各种“商标”一度让人眼花缭乱。客观而论,其中不乏良好的用意:一方面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树立品牌意识;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起步阶段,这种评定或许有其必要性,也发挥过积极作用,可以算作一种有益的尝试。教训是惨痛的——三鹿奶粉曾头顶“驰名商标”“免检产品”等光环,但这不仅没能保证其产品质量,反而引导更多消费者购买,致使三鹿“毒奶粉”危害深远。

陕西奥凯电缆公司产品也曾获“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顶着这个光环,其劣质电缆远销多个省份。鉴于这些问题,官方品牌评定呈缩减之势: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免检产品”退出历史舞台;同年,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不再办理“名牌产品”评选活动;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和宣传。

在此背景下,由省级工商部门认定的“著名商标”,以及由地级市工商部门认定的“知名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叫停,既是应然之举,也是必然之举。总之,行政力量逐渐退出,市场的竞争公平化程度越来越高,让更多企业有机会通过激烈的竞争赢得市场,优胜劣汰,进而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打造更多的、真正被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驰名、知名商标。

我们都知道,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识别,即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商标的其他功能,如广告宣传功能、质量担保功能等都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而且只有在商标的识别功能能够正常发挥的条件下,商标的其他派生功能才可能发挥作用。保护上海商标注册的识别功能或者说使其显著性不受侵害,就是对商标所有人的投资和商业信誉的保护,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即使其免受假冒、仿冒行为的误导,在商标的指引下,方便地购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和服务。

通过对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商标法间接发挥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作用。所以说,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是商标法的核心任务,商标法的各项制度都是围绕确保商标识别功能的正常发挥设计的。商标的识别功能是通过商标使用而产生,并随着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频率等逐步强化。没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商标,消费者难以将其与特定商品(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所有人)相联系,也难以将其商标注册与特定商品(服务)的特定质量相联系,其识别作用也就无从产生。

商标的价值也是在商业使用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无论从商标功能的产生、强化过程来看,还是从商标价值的累积过程来看,商业使用都是商标受法律保护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因此,从实质意义上讲,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商标并不是商标法所要保护的商标,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图形或者词组,如果其设计具备独创性,可以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不能成为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

商标作为商业活动中的识别性标志,具备识别性(显著性)既是法律保护的条件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未经商业使用的商标并未实际产生识别作用,没有理由要求法律给予保护。因此,从理论上讲,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符合商标的功能和朴素的商业道德,是最公平的。注册取得原则将商标权的取得系于注册,易于诱发抢注、盲目商标注册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有人主张商标法应当改弦更张,采取使用取得原则或者注册取得与使用取得相结合。我们认为,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注册取得制度虽然存在易于诱发抢注等问题,但是,在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在实现市场经济所追求的安全和效率两个重要的价值目标方面,注册取得较使用取得具有比较优势。

因此,商标法修改应当继续坚持注册取得原则,同时,通过制度设计限制其消极作用。综观各国商标立法,克服商标注册取得原则的弊端的基本思路是:在坚持注册取得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强调使用在商标保护中的作用来克服注册取得原则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具体而言,一方面对未注册商标给予适当的保护,另一方面,强化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其受保护的程度受到限制,甚至会被注销。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哪些危害性呢?今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全程解读。

1、容易遭到他人抢注未注册商标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将自己苦苦经营的商标、公司信誉让与他人。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上海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2、容易造成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

3、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在激烈的商战中,企业不仅需要通过自身过硬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知识权。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而使用未注册商标,不仅会让自己的企业遭受经济、名誉的损害,同时可能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未来的发展,使用商标的应当合法注册,在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自己和权益的同时,也使别人的权益得到尊重。

4、商标专用权不能得到保护如果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注册,那么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而不受法律制裁。这样一来,这个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就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因为其他企业为了高利润而采用而可以生产质量低劣的产品在贴上和你一样的商标。此前,这种情况比比皆是。若原来的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其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原来的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原来的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国王能注册商标吗?国王能注册商标的,目前已经有很多以“国王”或带有“国王”的商标名。不过国王很容易被判定夸张宣传,而导致无法通过,以国王来注册商标时,需谨慎。国王,中国古代称诸侯封地为国,一国之长称王。到了现代,国王是某些君主制国家元首的一种名称,如泰国国王、西班牙国王等。因此,我们以“国王”为商标名申请商标,很容易失败。

因此,我们在使用“国王”为商标名时,需要将国王的商标含义说明清晰,需具有明确的商标意义。商标意义是指商标必须标明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地,使其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属性。商标意义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历来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在这里,意义是指“内在意义”,即产品的一般名称、图形或型号不能是唯一的。国王商标,需体现出商标意义与显著性,避免被判定为通用名、缺乏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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