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查询的盲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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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的盲区是什么?

作者:上海盛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3 08:10:07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上海商标注册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话题。许多企业家希望在创业过程中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品牌。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小白”会遇到一些“坑”。今天,我将向您了解我们在注册商标时会遇到什么样的骗局。一些代理机构会确保你想要注册的商标被他们覆盖。这是很明显的欺诈。商标注册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知识产权是一个主观概念。商标注册过程中评审人员众多,每个人的评判标准也不尽相同。商标查询将有一个盲区。商标查询的盲区是什么?

商标注册前,商标局近几个月可能没有时间输入商标注册信息。总之,您可以发现,该商标尚未注册,但已被他人注册,但商标网络未同步输入信息,导致注册失败。所以,不要相信那些保证自己“被覆盖”的人,就不能得到正规机构的保证。在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后,不法分子会谎称自己是哄骗你注册商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说明自己是通过“内部渠道”直接拿到许可证,要求你赚钱的。注册商标没有“内部渠道”。任何正规的注册机构都会帮你按程序注册。

事实上,这种骗局已经被多次曝光。骗子利用的是每个想走捷径的人的心态。这类案件屡见不鲜,不仅在商标注册方面,而且在各行各业都有。我们在此提醒您,您在寻找代理注册时必须仔细核实资格。在这里我将告诉你一个简单的识别方法。有些浏览器会自动查询网站备案信息。点击地址栏旁查看网站主要信息,然后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机构)的详细信息。

这个例子可以有效的识别皮包公司和诈骗网站。有些朋友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公司注册后,商标代理机构会打电话询问是否有必要代其注册商标。被拒一段时间后,该等公司负责人会打电话说要注册贵公司名称商标,并要求你注销该公司,并在未来几天内继续进行口头攻击和威胁。一般性格强的朋友当场就走了,马上会找到之前联系你的商标代理。这时,你会陷入他们的一系列例行程序中。

首先,他们会以比市场高出很多的价格向你收取注册费,然后他们会为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捆绑销售其他高价的知识产权产品。这时,你已经被愤怒蒙蔽了双眼,再加上你预付的钱不能退,你会冲动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消费。在商标公告期间,一些黑组织会给商标申请人写信,故意混淆商标展示和商标公告的含义,谎称商标必须在中介网站上展示一段时间后才能交付企业使用。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利用注册人在通过商标审查后急于拿到商标的心理,因此必须认真认定。

商标、版权和专利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或个人都有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发展需要倚靠商标来打造品牌,版权和专利对权利人行使专属权也有重要的影响。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如果未经申请人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在该国家、地区范围内生产、销售和进口依赖该专利技术的产品。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一旦遭遇侵权行为,需要判定权利归属人。小编为您详细讲解该如何判断专利权的归属人。如何判断专利权归属?

1、单位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3、合同约定的主体权利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4、单位和个人共有专利权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委托他人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优先办理专利申请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作为专利申请人,申请的专利一旦授权,应该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商标、版权还是专利,都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企业和个人都应重视知识产权的办理事宜,发挥知识产权应有的价值。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详细的信息欢迎咨询我司服务上海商标注册机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上海商标注册。商标构成的条件:商标的必备条件包括两项:

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商标的禁止条件:(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第一,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续有效。

第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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